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实践 / 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 / 正文

长春工业大学教学、实验耗材发放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4-17

1、实行集中发放办法:每学期集中发放2次。

 

 

 时间(上午8:30

 地点

 类别

 第一次

 第一周周一

 教学科研楼1

 化学药品、器皿

 第一周周三

 资产处综合科

 电子元器件

 第一周周五

 林园校区软件楼1

 所有耗材

 第二周周一

 教学科研楼1

 其他耗材

第二次

 第十二周周五

 林园校区软件楼1

 剩余耗材

 第十三周周一

 教学科研楼1

 剩余耗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