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及《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文件吉林省政府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6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2年内到位。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2年内免收劳动人事代理费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
三、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确有资金困难的创业者经贷款人同意10万元以下贷款可免担保。
四、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五、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六、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5万元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符合规定的微利项目,可享受贴息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