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技术学院关于经济困难认定调整的公示

按照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17、2018、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同学投票、学院审核的工作流程,我学院2020-2021学年经济困难认定调整工作已经结束。

根据学院审核,学院拟确定张重翔37获得经济困难认定,张子纪等13人自愿放弃认定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现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将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010月4日至202010月6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应用楼422办公室反映情况。

监督和举报电话:0431-87811830。

 

 

                                             应用技术学院

202010月4

  

  

附件1:应用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关于经济困难认定调整明细  

  

上一条:关于确定付艳玲等19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拟接收宝乐等25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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