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评选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结合《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对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部分调整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4日),具体名单如下:
在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有任何意见、建议,请用书面、电话等形式如实反映情况。受理办公室为学院办公室422,电话号码:0431-87811830。
2024年3月12日
应用技术学院